| 回憶栽種恩 ─ 梁日華牧師自傳2268 ~ 哥林多前書 7 章 1 節 |

哥林多前書 7章 1節: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備註1:
提摩太前書 6章 8節: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言歸正傳,現在這個「男不近女倒好」的時代是有其好處!
如我所說,就算身體的氣味太接近,
也容易使男女之間互相吸引。
如我所說,就算身體的氣味太接近,
也容易使男女之間互相吸引。
對於異性,五人當中必定有一人會出現這情況,這是很恐怖的事!
然而,這是神創造出來不能爭論的事實,
確實是神對我們的考驗。
然而,這是神創造出來不能爭論的事實,
確實是神對我們的考驗。
故此,這時代的人是可透過網絡 —— 微信(WeChat)或 Facebook 連繫對方,
並非我們所說,大家常相約出來一起玩遊戲、旅行、燒烤等接觸,
過多這類型的接觸也不應該。
並非我們所說,大家常相約出來一起玩遊戲、旅行、燒烤等接觸,
過多這類型的接觸也不應該。
若你作為一位男性,我們每一個也不應該把一位女性,或對異性的接觸並列。
亦即,男性之間可以互相搭肩膀,但男女之間絕對不能。
當然,除了與自己母親與兄弟姊妹之外,是稱為合宜。
若對方並非你的親戚,不是你的妹妹、姊姊或媽媽,
其實,男和女是絕不能搭肩膀。
亦即,男性之間可以互相搭肩膀,但男女之間絕對不能。
當然,除了與自己母親與兄弟姊妹之外,是稱為合宜。
若對方並非你的親戚,不是你的妹妹、姊姊或媽媽,
其實,男和女是絕不能搭肩膀。
若你是如此對待所有朋友,
如我所言,男女之間是不能成為朋友。
謹記,這正是我所說,並我嘗試向你分析,
因為這屬於我的標準,而非把我的標準加諸於你。
我只想帶出,我是為了信仰!這於我十八歲時已經認知的標準。
如我所言,男女之間是不能成為朋友。
謹記,這正是我所說,並我嘗試向你分析,
因為這屬於我的標準,而非把我的標準加諸於你。
我只想帶出,我是為了信仰!這於我十八歲時已經認知的標準。
所以,當有人恥笑我,或對我的標準嗤之以鼻,
那麼,你於信仰上能比我厲害嗎?你能否保證呢?
況且,你歲數還未及得上我,
在你聆聽的時候,可能你仍是未婚,你或許會覺得我這話太誇張!
那麼,你於信仰上能比我厲害嗎?你能否保證呢?
況且,你歲數還未及得上我,
在你聆聽的時候,可能你仍是未婚,你或許會覺得我這話太誇張!
不變的是,我由這篇信息開始,就已經跟大家分析,
一個可能是你一輩子都未曾想像的概念。
然而,這是我於 18歲時已知道,
我更是實踐了 30、40年後才跟你分享而已,你知道嗎?
一個可能是你一輩子都未曾想像的概念。
然而,這是我於 18歲時已知道,
我更是實踐了 30、40年後才跟你分享而已,你知道嗎?
這幾天《栽在溪水旁》所述,你有本事在 18歲時知道我所知的嗎?
所以,你千萬不要譏笑我!
因為,我已經用了我的一生去實踐,發覺當中的可行性,
並且,關於在婚姻上,我所得的祝福是大得難而想像。
所以,你千萬不要譏笑我!
因為,我已經用了我的一生去實踐,發覺當中的可行性,
並且,關於在婚姻上,我所得的祝福是大得難而想像。
當時的我,並不知道自己這樣選擇,會帶來眾多好處。
因為,那時我連百倍祝福、撒種的律也不認識,
我只知道那是屬於犧牲!
因為,那時我連百倍祝福、撒種的律也不認識,
我只知道那是屬於犧牲!
我願意為到信仰作出這個取捨,
而這是絕對的犧牲,我卻不會後悔!
我亦不是在一個消極的抵抗下,而是主動積極去實踐,
然後,快快樂樂地利用自己的空餘時間,專心地投放於信仰上。
而這是絕對的犧牲,我卻不會後悔!
我亦不是在一個消極的抵抗下,而是主動積極去實踐,
然後,快快樂樂地利用自己的空餘時間,專心地投放於信仰上。
這也是保羅所提及,如果我們希望專心在信仰中,
好些人在婚姻上是選擇守獨身。
當按著這個概念,才會真正知道哥林多前書第 7章所述。
好些人在婚姻上是選擇守獨身。
當按著這個概念,才會真正知道哥林多前書第 7章所述。
我們建基於前面的概念,而繼續理解的時候,
保羅是否確實地按此原意去寫出第 7章 1節呢?
保羅是否確實地按此原意去寫出第 7章 1節呢?
我們嘗試看第 7章 26-27節: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纏著呢......」
為何保羅會用「纏著呢」?
因為,按著他於第 1節中講述,為了信仰而守獨身是一種好的犧牲,
在成長當中,你能作出這選擇是好的。
因為,按著他於第 1節中講述,為了信仰而守獨身是一種好的犧牲,
在成長當中,你能作出這選擇是好的。
若你不能作出此選擇又如何呢?他繼續分享,
哥林多前書 7章 27節: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哥林多前書 7章 27節: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這段經文意指弟兄不結婚。
哥林多前書 7章 28節: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事實上,保羅一直所分享,皆以這段經文的概念(concept)作出分享。
於信仰成長中,我們可選擇按照身體成長時,
神所給予我們的需要和長大,從而滿足這些需要和長大。
謹記,只是滿足需要,而非慾念,
因為慾念會變為情慾,即是把需要誇張地、無限量地擴大。
神所給予我們的需要和長大,從而滿足這些需要和長大。
謹記,只是滿足需要,而非慾念,
因為慾念會變為情慾,即是把需要誇張地、無限量地擴大。
有些人滿足自己就會賺錢,
然而,讓金錢成為他的神的話,那麼金錢便變成情慾。
因此,聖經提及「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備註1);
「敬虔加上知足是大利」(*備註2),正是這意思。
這並非指日常吃的「枝竹」,而是心滿意足的「知足」。
然而,讓金錢成為他的神的話,那麼金錢便變成情慾。
因此,聖經提及「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備註1);
「敬虔加上知足是大利」(*備註2),正是這意思。
這並非指日常吃的「枝竹」,而是心滿意足的「知足」。
在此看見,在我們成長中,
原來,我們可按自己的成長而選擇一個方向;
然而,按自己的成長亦可選選另一個方向。
例如,你選擇不結婚。
原來,我們可按自己的成長而選擇一個方向;
然而,按自己的成長亦可選選另一個方向。
例如,你選擇不結婚。
記緊,自己的選擇是自己所能承擔得到。
假若,因無法承擔而產生消極的抵抗。
就如,不結婚卻不斷犯姦淫的話,那你倒不如不要選擇。
這只會導致信仰低墮,終使自己下地獄。
假若,因無法承擔而產生消極的抵抗。
就如,不結婚卻不斷犯姦淫的話,那你倒不如不要選擇。
這只會導致信仰低墮,終使自己下地獄。
故此,我所指的是你選擇不結婚,是完全沒有問題!
完全不會在這方面有任何試探和引誘,才是可行。
完全不會在這方面有任何試探和引誘,才是可行。
不然,請你謹記,你按著自己的成長當中作出的選擇,
許多時,需要「跟手尾」(意即:善後)。
例如,一個人在結婚後,會生兒育女。
然而,對於選擇不結婚的人,他們不單沒有配偶,理所當然不會有兒女。
許多時,需要「跟手尾」(意即:善後)。
例如,一個人在結婚後,會生兒育女。
然而,對於選擇不結婚的人,他們不單沒有配偶,理所當然不會有兒女。
所以,在多年來,另一個我常常看見絆倒不少人的原因,
就是婚姻已沖淡了他的信仰,
育有兒女後,對信仰更是零投入,而變成只為了糊口。
就是婚姻已沖淡了他的信仰,
育有兒女後,對信仰更是零投入,而變成只為了糊口。
這就是保羅所說,你若選擇一個方向,
在成長當中的每件事,包括現時所說的婚姻。
我現在告訴你,關於神的計劃和部署,
就是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存在許多的需要,
但在滿足這些需要時,其所衍生的事,我們有否要善後的事呢?
在成長當中的每件事,包括現時所說的婚姻。
我現在告訴你,關於神的計劃和部署,
就是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存在許多的需要,
但在滿足這些需要時,其所衍生的事,我們有否要善後的事呢?
這些需要全都要負上後續的責任,
最起碼你有一個配偶,或者你會生養眾多。
那麼,你還能夠留下多少給神呢?
最起碼你有一個配偶,或者你會生養眾多。
那麼,你還能夠留下多少給神呢?
如果你在成長過程中,連成長中也不願意為神選擇全身投入,
反而對那些需要蜂擁而上,認為有時間才上教會,
那神又怎讓你完成祂的時代計劃呢?
反而對那些需要蜂擁而上,認為有時間才上教會,
那神又怎讓你完成祂的時代計劃呢?
現在你明白嗎?我只是談及個人成長,
成長是神非常珍視、珍重的設計,
讓你能夠在成長的過程中得著更多,
再考驗你在這些得著中,例如讓你成長、美貌等等,
從中,考驗你會如何作出取捨。
這就是我提及,神對亞伯拉罕所做的事。
成長是神非常珍視、珍重的設計,
讓你能夠在成長的過程中得著更多,
再考驗你在這些得著中,例如讓你成長、美貌等等,
從中,考驗你會如何作出取捨。
這就是我提及,神對亞伯拉罕所做的事。
在這個過程中,你能夠在兩方面作出取捨,
並且,大部份亦選擇行好信仰路的話,
那你就確實在信仰上成長。
並且,大部份亦選擇行好信仰路的話,
那你就確實在信仰上成長。
當你信仰成長到某一個階段,
神便會開始把祂的時代計劃交給你,現在你明白嗎?
神便會開始把祂的時代計劃交給你,現在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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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1:
提摩太前書 6章 8節: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備註2:
提摩太前書 6章 6節: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哥林多前書 7章 1節: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提摩太前書 6章 6節: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哥林多前書 7章 1節: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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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5
秀玲栽在感言
哥林多前書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感謝牧師的分享!
人要專心在信仰上,
男與女必須分別出來,
因為甚至連男女身上的氣味,
也容易讓人犯罪!
感謝牧師的提醒!
要按著自己能承擔的,作出成長的決定!
而作出的決定,並不會令自己犯罪,也不會後悔!
這樣才使信仰得到更大的益處!
願我也能勝過成長中的試驗!
不問自己需要,學習只求 神的國!








